在此次全国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常委、科技委员会副主任,2007级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校友马一德代表提出,人格权法的独立成编,对民法典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凸显了民法作为“人法”的本质,有助于改变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
马一德说,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是世界民事立法的创举。周全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既彰显了中国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宪法的立法精神。
人格权编强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此马一德认为,隐私权是人格尊严的核心,是一个人社会人格的关键。隐私一旦遭到侵害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民法典将“生活安宁”纳入其中加以保护,更是对隐私的周全保护。
此外,个人信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面临着多元化的侵害方式,甚至出现了个人信息买卖的黑色产业链。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原则以及信息控制者的特定义务,对刑事法律难以调整的行为加以规制,为权利人提供了寻求民事救济的基础。
马一德直言:“有人认为民法典就是把此前民法领域的法律搜罗在一起,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他解释说,编纂民法典并非是对之前民事法律规范的简单堆砌与直接整合,而是对既有法律规则进行适应社会变化的修改、补充与完善。但这并不意味着推倒重来,而是将现有的民事立法体系化,尤其是要根据民法典的逻辑体系和价值体系,对纳入民法典中的单行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在马一德看来,民法典的通过将会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里程碑,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民法典中蕴含着民族精神和智慧,进入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以人为本、彰显中国气派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