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全国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1987级技术物理学系校友农融代表在会上提出,要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广西经验”。
长期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广西始终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这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广西经验”和生动经典的案例。
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中央的高度肯定。广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民族关系十分融洽大好局面,赢得了并始终保持“堪称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的崇高荣誉。
工作层面上的成效以下五项:
一是民族团结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17个重要文件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议批准自治区地方性民族法规4件、设区市地方性民族法规5件、自治县自治条例1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7件,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二是示范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自治区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十三五”期间,全区共有34个单位和39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0个单位和299名个人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三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在全区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共同进步的思想共识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
四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和“双语教学”、鼓励族际语言互通,让各族干部沟通无障碍。保护婚姻自由,让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区少数民族与汉族组成的家庭有113.52万个,由两个少数民族以上组成的家庭达14.3万个。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里排壮寨一户11口农家,四世同堂,共有壮、汉、瑶、苗、侗5个民族,成为民族团结的佳话。
五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一方面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为边境地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另一方面加大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力度。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富民兴桂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2019年,全区经济总量超过2.12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3万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超过3.47万元和1.36万元。
2018年底,《意见》下发后,广西立即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民宗委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开展了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目前委员单位已结对挂点全区41个村,覆盖14个设区市。还创新开展了设区市和中直、区直单位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工作,运用绩效指挥棒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测评指标,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等,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有效指导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是提升创建实效。我们继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用5年时间在县(市、区)培育10个、设区市培育100个、全区培育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用3年时间在边境8个县(市、区)培育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目前全区有5个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14个市相继开展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工作,形成了全区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良好格局。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通过“三个结合”即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大众教育与精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我们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云上”技术,近期推出了“壮族三月三”特别节目、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媒体宣传、首届壮美广西民族服饰设计征集与展演活动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是凝聚团结合力。我们与广西民族大学共建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与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商机制,形成合力,统筹全区群团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