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全国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现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教授,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民革中央委员,民革河北省委副主委,1979级法律系校友甄树清委员提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都只规定了“征用”,未规定“征收”,因此有增加“征收”规定的必要,有明确地方政府对“过境物资”有权征用或征收的必要,同时有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必要。
建议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征用”条款
甄树清说,“征用”与“征收”存在巨大差异。“征收”是政府代表国家将被征收之物收归国有,实现物的所有权转移,被征收人(单位或个人)不再是物的所有权人,该物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支配,都由政府决定。“征用”则是政府代表国家将被征用之物的使用权暂时转移,被征用人依旧是物的所有权人,只是临时失去对物的使用权。政府使用该物之后,有义务将其归还给被征用人。而像口罩、药剂、防护服以及食品等消耗品,显然应适用“征收”。《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该条指出地方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应急的临时征用。而“过境物资”在“过境”这个时间节点上,在地理位置上恰恰位于某地方政府的辖区范围内。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并不包括过境物资。
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征用”条款,甄树清提出修改建议:
增加“征收”的相关规定。建议将《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第1款“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修改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其他物资。属于消耗品的物资,应予征收并补偿”;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出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在末尾增加一句“属于消耗品的财产,应予征收并补偿”。
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途经本行政区域内、发往其他行政区域的物资具有征用或征收的权力,同时配套规定限制条件,即哪一级政府(可考虑设区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在什么特别紧急的情形下,对什么样的物资实施征用或征收。
增加限制性规定,即:单位和个人正在或即将用于疫情防控的、不可或缺的物资,若地方政府予以应急征用或征收会导致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方面受到即时的损害,且征用或征收所欲保护的利益并不特别明显大于该损害时,政府不得征用或征收。
建议成立中国西柏坡干部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挥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河北省在传承发展红色文化中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尤其是西柏坡曾是中共中央所在地,以其独特的贡献,彪炳于中国革命史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北省委会副主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甄树清,建议在西柏坡建立中国西柏坡干部学院,充分运用党中央在西柏坡的历史和西柏坡精神的宝贵资源,将西柏坡建设成具有自身特色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培训基地。
传承红色基因对于培育民族精神、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文明进步意义重大而深远。西柏坡是党中央解放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在此指挥了三大战役,召开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都是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件。中共中央从西柏坡启程“进京赶考”,接受人民的考验,被誉为“新中国从这里走来”。毛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两个务必”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传家宝”。
承接历史,光照未来。甄树清认为用西柏坡精神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能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推动中华文明进步和人类社会进步。他建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西柏坡成立中国西柏坡学院,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河北省委协助管理,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学院院长,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任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内设办公厅、培训部、教学科研部、机关党委等工作部门。中国西柏坡学院的职责使命,是对党政机关和军队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院和中央党校在教学上可以实行衔接式配置,形成干部培训的流水线,学员先在中央党校进行理论学习,后面一段的实习课程到西柏坡进行传统国情教育培训。学院可以设置多个现场教学点,如可设置在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狼牙山、白洋淀等红色文化遗址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