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宫明杰围绕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带来建议。宫明杰认为,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民增收的保障,是“三农”“三稳”的关键。
《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带动农民稳定增收》,是宫明杰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带来的建议。宫明杰指出,目前,乡村产业建设尚存在一些短板,亟需采取得力措施加快解决。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营规模小。其特点是,中小农户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主要以家庭成员开展种植;并且小农户老龄化、兼业化、副业化严重,“老两口”成为农村中小规模种植的“主力军”。
龚明杰表示,经营者年纪偏大,加上学历普遍不高,发展现代农业的精力、能力和体力明显跟不上,缺乏主动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内在积极性。
二是带动主体缺乏。以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拉动传统农业升级、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龚明杰说,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对较好,但是对于产业的拉动还是力不从心,其作用也仅限于订单式收购农产品和吸纳部分就业,农民卖的大多还是“原字号”、“初字号”农产品。
而农村普遍缺少能组织联合农户的小微农业经营主体,也就是缺少能带头挑大梁的“能人群体”,仅靠零散的农户自我发展,很难“孕育”出现代农业。
三是三产融合机制建立困难。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农村三产融合产业链条短。农产品“种植+加工”、“种植+销售”模式相对成熟,产业链大多止于二次融合,三次产业融合的企业大多处于产业价值链中低端,辐射带动能力弱。
另一方面,利益联结模式有待完善。在发展农村“新六产”过程中,企业虽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但相比具有优势的企业,分散的小农户处于劣势,优势企业很少愿意从自己经营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鼓励小农户发展,甚至损害小农户利益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劳动力不足和规模小的问题,宫明杰建议,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大中专毕业生、在乡和返乡农民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同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标准、带动作用大、示范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政策针对性;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示范社,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等措施,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民增收,实现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宫明杰建议,提高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水平。
对于乡村产业建设,宫明杰认为,要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他建议,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加大扶持和服务指导力度,打造一批三产融合的田园综合体。
具体层面,宫明杰建议加快探索农村三产融合的机制,积极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升级、农民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