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发展安宁疗护有利于倡导全社会树立新时代新生命观,有利于减轻家庭负担,降低医疗支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于鲁明表示,中国传统文化“五福临门”中的最后一福就是“善终”。发展安宁疗护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两个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健康服务支撑体系的具体体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为1.91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5%)。《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死亡人口1014万人,死亡率为7.18‰。
于鲁明认为,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优质的安宁疗护服务,任务艰巨。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在全国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一方面,存在有效政策尚未衔接问题,比如,安宁疗护服务收费制度和医保支付制度还未有效落地,在医疗机构收取安宁疗护非医疗服务项目上,由发改、医保等哪些政府部门具体落实尚不明确,项目定价、备案、出具票据等环节还有待细化,基层落地操作还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城乡老人安宁疗护服务需求量日益增加,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难以满足服务需求。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基金会调动不足,难以形成合力。
“要完善安宁疗护体系建设,促进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多途径促进安宁疗护资源产出,加强安宁疗护服务监管和安宁疗护人才队伍建设,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于鲁明提出具体建议:在国家层面明确安宁疗护服务非医疗项目定价、收费政策、责任部门、实施路径等;明确安宁疗护床位周转率、低风险死亡率不纳入考核等具体要求。推广实施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大力推进居家安宁疗护,加快建立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服务有效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加大中医药在安宁疗护服务适宜技术中的应用程度。
另外,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安宁疗护机构,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制定安宁疗护质量控制标准,指导支持各地成立安宁疗护质量控制中心,加强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包括医学(含中医)、护理、药学、心理、营养、社会工作、志愿者等在内的多学科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养。对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医护人员从事安宁疗护的积极性。创造有利条件,主动发展和联系各类公益组织,成立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并调动其参与安宁疗护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