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31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联名议案,建议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工作保障等,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7年启动实施至今,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和经验。但代表们认为,“新时代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代表们表示,当前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在技术技能、素质结构、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从改革推进情况看,面临一些部门、地方和企业对其重要性、系统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民营企业落地落实难,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传统低端制造业和“三新”领域企业参与度低,制造业岗位吸引力不够、高技能人才缺乏、年轻人不愿意进工厂等突出问题。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天星代表认为,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对于巩固“产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发展壮大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立法,是体现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破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难题的关键之举。”谭天星代表说。
事实上,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已经具备一定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改革方案以来,中央出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文件总计14部,各部委出台相关文件54部,全国总工会出台有关文件7部,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中央和地方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工作实践,为“产改”立法提供了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专门条款,实现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
对此,31位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立法进程。代表们建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阐述立法目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定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体制、贯彻落实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明确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产业工人工会工作创新等内容;“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构建”,明确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等内容,并对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和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作出规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对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打造网络学习平台、推行普惠性服务作出规定;“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创新”,明确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和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等内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保障”,明确加强法治保障、完善财政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等内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内容。此外,要对促进法的施行时间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