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23年的全国两会上,住琼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苗延红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以社会工作者立法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立法。
提案指出,以立法引领和保障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柔性服务驱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领域正在从传统的救济金、失业金、住房资助等民政领域扩展到心理健康、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社会治理多个领域。
提案还指出,国家还没有专门和统一的社会工作法或者社会工作者法,更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从业资格、权利义务、登记管理、继续教育等缺乏法律保障和约束,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职权不足,上位法的缺失和政策刚性不足,制约了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提案建议,要厘清立法思路,把社会工作者立法作为社会工作立法的特别法,以此为切入点,实现社会工作立法国家层面的首次突破,以制定社会工作法为最终目标,对社会工作主体、服务对象、社会组织等作出全面规范,并以社会工作法为基础,推动形成高低搭配、功能完备、上下联通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立法导向,一方面要培育社会工作机构的内部治理能力、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加强对机构运营的管理,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非营利性。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立法定位,以过去十年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的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政策为基础,进行改革和创新。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专家参与和民间参与并重的立法路径,自上而下推进立法进程,广泛吸纳法学专家及社会工作学专家的参与,广泛征求行业从业者及各界群众的意见,保证立法的公平、正当、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
提案还建议,社会工作者立法要以制度设计搭建立法框架,明确社会工作者的法律地位、政府的主导地位,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