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两会】潘碧灵委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了没人管 等于钱白花了

2019-03-25

3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凤凰网湖南专访。

“农村污水治理不能旧的问题没解决,又出现新问题。”3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潘碧灵在接受凤凰网湖南专访时表示。

他还有两个身份,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过去,环保工作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但从2008年开始,农村环境整治被提上议事日程,重要性愈发凸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

在环保领域工作十多年,潘碧灵见证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无到有”的过程。日常工作中,他也做了多方探索。

问题及相关思考,被潘碧灵写成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带到了今年的全国“两会”上。

污水处理,既要因地制宜也要规范标准

“农村环境差异大,南方和北方不一样,山地、丘陵、湖区也一不一样,要根据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类型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潘碧灵说。

他进一步解释:北方水量小,冬天水面结冰,植物不能存活,所以适合用混凝土砖砌等工程化措施,而南方则更适合用生态化设施,如人工湿地等。

另外,山地山区,相对用地面积大,住房分散,两户相隔百米,连起来做管网肯定不合适, 一般用单户设施。像湖区如洞庭湖区,三十户五十户住在一起,那就统一用集中式设备。

从专业角度来说,山地、丘陵、湖区的污水处理要求也不相同。

山区,通常一格化粪池就够用。有的地方也建两格,一格厌氧池,一格好氧池。

丘陵地区,一般要建两到三格池。

湖区,人口集中且水流缓慢,污水富营养化程度高。污水处理时,除了经过三格池把COD(有机物污染参数)降解下来,还依靠人工湿地来削减总氮、总磷。

“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千篇一律。”潘碧灵说,“也不能五花八门。”

他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型号、材料、工艺、出水标准,均没有统一的标准。出水标准到目前也还没有政策性的规范,设施的设计标准是否能长期稳定达标,也没有定期检测机制。

这使得设施建设缺乏规划、混乱管理,潘碧灵说。他建议,遴选一批目前广泛使用的,高性价比的处理设备,规范设备的型号、工艺、操作等类别,同时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差异,对区域进行细分类,根据分类的不同进行农村污水处理的设备推荐。

污水处理设施建了没人管,等于钱白花了

据潘碧灵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是缺失的,“出现问题才有管理,没有问题则顺其自然。”他在提案中写道。

“如果不维护、不定期检测,那建设的钱都白花了”。 他说。

潘碧灵考察过的一些乡镇,把整个项目以B(建设)O(运营)方式外包,由第三方建设、运营、管理,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维护和稳定运行。他觉得这种办法可以借鉴,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潘碧灵还指出,农村污水处理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在国外,新建的房屋必须配套下水设施,下水设施不完善,房子不能验收使用。”他说,“目前我们没有这个管理机制,一边给老房子配套,一边新房子的问题也来了。”

因此潘碧灵建议,新建房屋必须要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并将它列为硬性要求。

老百姓要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

“我们算过一笔账,如果把全省所有的农户全部治理一遍,大概要300个亿。” 潘碧灵说。

但目前,中央财政每年给4亿、省财政配套2亿,再加上地方配套,资金也远远不够。

这个缺口怎么解决?潘碧灵认为,谁污染谁治理,老百姓也应该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比如,自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家庭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成本约两到三千元。财政补贴一半,农户自负一半也就是一千多元,完全在可承受范围内。

“如果是集中式污水处理,三五十户公用一个设备,那就参照城市的标准,收取固定的污水处理费用,大家共享美好的人居环境。”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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